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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竞选村官利用情妇设美人计陷害对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5日15:45  正义网

  正义网浙江8月25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张鑫) 这是一幅众生图,也是一个足以媲美电影大片的阴谋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2名参加村委会选举的竞选者,为了扳倒另一名强有力的竞选对手,他们处心积虑地策划了一个强奸陷阱,并让其中一人的情妇以及情妇的妹妹着手去实施。可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今天上午,浙江省临海市法院对这起罕见的诬告陷害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告判决。郑士法、朱落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而本案的另一名策划者李某则因刑拘在逃而被另案处理。 

  为解心病,“美丽邂逅”布下陷阱 

  1980年出生的朱落意,是湖北省崇阳县人,14岁后就曾远赴广东等地打工,几年前来到台州。认识临海市江南街道金家汇村的李某后,发展为情人关系。据朱落意在公安机关的交代称,在两人相处过程中,李某多次提及自己之前吃过张某的亏,张某是其一块“心病”。到2010年9月份,因村两委选举在即,李某开始和朱落意、郑士法商量报复张某,意图通过举报张某违纪赌博、嫖娼等方式让有关部门开除张的党籍,从而失去选举资格。因朱落意当时怀有3个多月的身孕,在李某的建议下,三人找来了朱落意的亲妹妹“朱朱”,在李某支付了1万元的报酬后,四人开始合作。根据郑士法提供的受害人信息,“朱朱”在受害人可能出现的路口拦车“邂逅”受害人,并请张某捎带和介绍工作。尽管安排周密,“朱朱”还是试了三次才在一个雨天在郑士法的协助下成功上了受害人的车。觉得交到了桃花运的受害人张某浑然不觉这是个圈套,第二天晚上,他在与人打牌时电话联系了“朱朱”,邀请其过来观看并承诺散场后为其介绍在KTV的工作。“朱朱”根据李某及姐姐等人的授意,在观看过程中偷偷拿出手机拍摄张某打牌的画面并随后将视频交给姐姐和李某。但由于视频中几个人打牌没有用现金结算,看不出来是否属于赌博而无法成为举报的证据。一计不成后,李某等人又要求“朱朱”把受害人约到宾馆发生性关系并举报其强奸,意图继续陷害张某。但妹妹“朱朱”在想了一夜后,拒绝了姐姐的建议。 

  再生一计,不顾身孕演出“被强奸” 

  举报赌博的阴谋失败后,三人继续商量将竞选对手拉下马。在他们看来,张某平时就有赌博和好色的习性,由于妹妹“朱朱”的退出,当时怀有3个多月身孕的朱落意被自己的情人李某推到了前台。2010年10月6日,她以自己是“朱朱”朋友的名义,打电话给受害人张某,称自己刚来临海,听“朱朱”说张某是个好人,故希望他可以给自己找个工作,并邀请见面。很快,双方在一个宾馆的房间里“肉帛相见”了。而张某的行踪,也被郑士法等人牢牢地监视着,并且朱落意也在关键时刻向在宾馆停车场监控的郑士法等人发出了可以报警的信号。警察很快到来带走了俩人。但经过调查,警察也发现了很多疑点,男的坚称自己虽然叫不出女的名字,但是女的主动找她帮忙介绍工作并自愿和她发生性关系,而女的则称自己被强奸,要求公安抓人。在做完笔录后,朱落意回到租住处,在那里,另外两名同伙早就等候多时。在他们最初的想法里,是希望朱落意承认自己是卖淫的,这样张某就会因为嫖娼而被开除党籍。不料朱落意在派出所指控的是强奸。明白了这点后,他们反而有些后怕,生怕因为把事情搞大了致使张某坐牢。然而,这种念头只持续了几天事情又发生了变化。 

  制造舆论,贼喊捉贼四处诬告 

  在“强奸案”调查过程中,警方由于发现了多处疑点,并未对张某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而朱落意则在第一时间回到了湖北老家。得知该情况后,几名被告人又坐不住了。他们向街道领导反映,但被告知如果没有公安机关的处罚或者刑事立案决定,不可能凭捕风捉影去开除一名党员的党籍。选举在即,李某和郑士法如热锅上的蚂蚁。商量之后,他们请律师写好控告信,并赶到湖北和朱落意继续协商。在前后又支付给朱落意5500元费用后,今年4月底,刚生完孩子1个多月的朱落意重回临海开始到公安、检察以及纪委等部门频频上访,要求追究张某强奸罪的刑事责任。每次上访,都是郑士法等人开车将其送到有关部门的门口,并在结束后接回。在该过程中,张某还是顺利当选了该村党支部书记。几名被告人遂又以“强奸犯摇身当上村支书,天理何在”为名,在本地一有影响力的论坛里发帖,将朱落意包装成一个可怜的怀有身孕的外地打工妹,被强奸而有关部门不作为致使案犯仍逍遥法外,以此继续恶意攻击受害人。而不明真相的网民也纷纷跟帖上百条表示谴责和关注。而另一方面,他们的频频动作引起了公安机关的关注,加大了案件查处的力度。很快,朱落意交代了自己伙同李某、郑士法诬告陷害张某的犯罪事实。 

  痛定思痛,公诉意见语重心长 

  在法庭上,郑士法和朱落意对检察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都表示对自己因不懂法造成的后果非常后悔,朱落意更是一度落泪,请法官看在自己孩子尚不到半岁需要照顾的份上予以轻判。检察官在公诉意见中则对被告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法制教育并提出了本案引发的思考。针对当前基层组织正在开展的换届选举,公诉人指出,我国法律保障公民有权向司法机关控告、检举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但《宪法》更是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被告人过于追求村基层干部的职位,没有正确对待荣辱得失,将村干部的职位作为显示面子、气势的头衔,并采用触犯刑律的方式参与选举,更在论坛发布虚假消息,引起上万不明真相网民的点击阅读,指责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意图使竞争对手受到刑法的追究。村干部应当是村民致富的领路人,不是以权谋私的工具,任何结党营私、党同伐异的行为必将被选民所唾弃,也践踏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希望被告人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也希望参加旁听的村干部能从中吸取教训,以此为戒,在工作中倾听群众的心声,正确对待村民赋予的权力,摒弃个人分歧,团结一心,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检察官的一席言,引得前来旁听的村干部和村民一片叫好,被告人更是连称深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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